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目前环评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工业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节能技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进一步做好编制工作,现将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及征求意见稿主要内容
1、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工业废物资源化综合利用节能技改项目
建设单位:中化学大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中化学大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湿法厂区南侧新建1个1808.5m2库房,火法厂区东侧新建1座1800m2阴极炭库;对湿法厂区现有工艺进行升级改造,提高海绵镉及七水硫酸锌产量;同时根据市场情况对现有危废各类别规模进行调整,全厂危废处理总规模保持75000t/a不变。
2、拟采取的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1)废气
湿法提锌生产线氧压浸出废气及镉渣酸浸废气共用一套碱液喷淋塔处理;常压浸出除杂废气、含镉滤液净化废气、提镉废气各采用一套碱液喷淋塔处理,硫酸锌产品干燥窑废气采用一套袋式除尘器处理;漆渣暂存库废气采用一套过滤棉过滤+活性炭吸附处理;富氧侧吹炉系统废气采用一套重力沉降+活性炭喷入+布袋除尘+两级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措施处理;精炼废气通过1套袋式除尘处理与通过活性炭喷入+布袋除尘处理后的环境集烟废气共用一套两级石灰-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系统处理;二次烟灰库废气采用活性炭+袋式除尘器处理。上述废气经以上措施处理后均满足相关排放标准限值。
(2)废水
项目湿法厂区和火法厂区生产废水及初期雨水采用沉淀工艺处理后回用,湿法厂区生活污水依托固废公司化粪池处理后回用于固废公司选矿,火法厂区生活污水采用一体化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厂区废水不外排。
(3)噪声
项目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消声、绿化等噪声防治措施,能够达到降低噪声的作用, 经降噪后噪声预测均能满足环境标准,不会产生扰民现象。
(4)固体废物
项目主要污染物有沉淀污泥、废油、废活性炭、废过滤棉、除尘灰、水淬渣、脱硫石膏渣、除杂渣、废布袋、生活垃圾等。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均外委处置,生活垃圾等均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无法确定固废属性的废物将进行危险废物鉴别,各项固体废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影响较小。
(5)地下水
为减少对地下水的影响,地下水防控措施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相结合的原则,从污染物的产生、入渗、扩散、应急响应全阶段进行控制。科学合理布设地下水污染监测井,及时发现污染,及时采取措施,及早消除不良影响。
3、初步结论
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当地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划要求;该项目采取国内先进的清洁生产工艺,在已采取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和本评价确定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情况下,废气、废水中的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排放量均可达到国家排放标准的要求,固体废物得到利用或合理处置。
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切实履行实施本评价所提出的对策与建议,保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情况下,从环保的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具有可行性。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以本项目厂址为中心,5km*5km矩形区域)内的公民、法人和组织。
三、公示起止时间
2025年4月11日至2025年4月17日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的网络链接为http://hp.cseti.com.cn/?p=180公众可自行下载查阅;如需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请联系建设单位,前往办公场所进行现场查阅。
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为http://hp.cseti.com.cn/?p=180公众若有环境保护方面的建议或意见,请于2025年4月17日前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将您填写的公众意见表反馈至我司。
公众提交意见时,请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对于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我司承诺不会用于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之外的用途。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化学大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靳学利
联系方式:18772363250
中化学大江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4月10日